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颍上县金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颍上县金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颍上县金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颍上经开区观颍路北侧,港口路西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181558067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颍上县金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