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安徽超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塑料管道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 张总
联系电话: 13855877777
邮编:236500
通讯地址:界首光武工业园区繁兴一路西段 6 6 号
附件:安徽超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塑料管道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