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阜南县中岗镇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2021年4月5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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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466411379
邮编:236300
通讯地址:阜南县中岗镇纬一路与经六路交叉口西南角
附加: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阜南县中岗镇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