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盛禹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王爱飞
联系电话:18805522111
邮编:233400
通讯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河溜镇毛元村原村委会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