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名称为安徽厚基置业有限公司锦华·三千庭。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56779.7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受安徽厚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形成了《安徽厚基置业有限公司锦华•三千庭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于2023年1月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2.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历史卫星影像及人员访谈,地块占地面积56779.71m2,经政府平整场地后,2022年4月安徽厚基置业有限公司(地块产权归属单位)委托阜阳百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入场施工。地块内大部分已进行施工动土(约5.2万m2),土方开挖外运,底层浇筑混凝土,进行楼体施工,只余南侧约4500m2为地块内原土,作为项目部与施工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其中项目部与施工道路浇筑混凝土,面积约1500m2,剩余3000m2为裸露地表。
地块内除原界首市吕长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已搬迁)外,其余均为住宅用地与菜地。原界首市吕长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043.75m2,为建设用地,现在地块内位置位于16#楼与17#楼之间,该公司用地中北侧约3600m2已进行开挖,土方外运,底层浇筑混凝土,部分作为项目钢筋加工区,部分正在进行楼体施工,只余南侧约450m2为地块内原土,其中施工道路浇筑混凝土,面积约100m2,剩余350m2为裸露地表。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结合场地施工现状,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原吕长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西侧生产车间、西侧冷库与仓库,地块内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土壤:有机物(如: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等);地下水:氨氮、耗氧量。
3.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快测(现场快筛)点位4个,采集土壤样品4组,土壤监测(送实验室检测)点位3个,采集土壤样品4组;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采集地下水样品2组。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土壤中pH为6.8~7.1,属于中性和碱性,符合长江以北地区土壤酸碱度特性,土壤中pH无异常。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
4.调查结论
结合该地块调查情况、土壤检测数据、地下水检测数据和该地块现状,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二类居住用地(R2)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18196690790
土地使用权人:安徽厚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经理 1395679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