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太和县邦泰广顺置业有限公司太和邦泰紫金府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陈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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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36600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长征路西侧世纪公馆1号楼807户
附件:太和县邦泰广顺置业有限公司太和邦泰紫金府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