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安徽利之源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专业户外家居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8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 袁总
联系电话:15958198805
邮编:236000
附件:安徽利之源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专业户外家居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监测调查表(内含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事项)